南昌市财政局认真做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考评工作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08 16:06:00 来源:财政部
为落实南昌市2011年度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昌市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2年1月,该市局考察组对各县区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核定资料、实地调查、抽样咨询等方式,结合各县区、各乡镇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将依照此次考核和各县区的推荐,确定5个县区、15个乡镇财政所为市考核优胜单位。
为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该市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该市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做好我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考评工作: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拟定《南昌市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资金监管、“一卡通”资金发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基础管理和基础建设。同时,针对县区财政局、街办和乡镇财政所的不同情况拟定不同的考评标准和方式。
二是自查和抽查相结合。要求各县区、各乡镇对照市考核办法进行逐项自查,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市局对各县区、乡镇财政所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省、市联系点的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奖励机制。市局对考评涉及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并按本县区乡镇财政所数量的30%向市财政局推荐优胜单位。对县区上报的单位重点考核,并确定5个县区、15个乡镇财政所为市考核优胜单位。同时,按优胜单位量化得分顺序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优胜单位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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