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结合国资管理组织采购项目验收
绵竹市财政局某采购项目集体会审现场。
四川省绵竹市2011年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95个,预算金额18036.8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476.8万元,节约资金2560.06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4.2%。
“2011年我们不仅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而且提升了政府采购的社会形象,仅城市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价就比预算节约资金665万元。”日前,四川省绵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绵竹市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文明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该市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不断扩大
据了解,绵竹市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将采购范围由一般性货物和服务逐步扩大到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绿化、系统)、货物和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绵竹市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先后实施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城市监控系统、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垃圾压缩站及环卫专用车、农用肥及种子、时令鲜花摆放及管护、汉旺镇绿化工程、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等大型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项目采购。
针对上述部分采购项目需求描述难、技术性能复杂、评标标准不易界定等实际困难,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先后召集集中采购机构、监察局、采购单位、技术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商务条件、评审因素等内容进行集体会审。
“经过充分的市场考察和项目调研,我们完善了采购方案,共同制定了满足采购需求的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两项制度促进流程规范
完善的制度是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保障。2011年绵竹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绵竹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绵竹市政府采购规程》,旨在充分体现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该市政府采购活动开展过程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及工作程序。
该负责人介绍说,《绵竹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出台后的成效非常明显:从履约验收的重要性、范围、程序、当事人职责等方面,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解决了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脱节问题,切实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隐匿行为;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验收办法,对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联合验收;对大型、复杂的采购项目,邀请质检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社会普遍关注及高度敏感的采购项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对于财政主管各业务科室、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各方来说,《绵竹市政府采购规程》对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政府采购适用范围、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采购组织形式、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项目验收、采购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均作出了细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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