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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19 15:07: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卢丽涛

  过去,医院采购某一药物的成本为20元,以23元的价格售出,这3元就是药品加成。

  从7月1日起,深圳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并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2012年深圳的重点医改任务,也是公立医院改革攻坚战五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3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

  药品加成制度造成了一些弊端,比如,医院销售的药品用量越大、销售的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得的收入越多。医院就愿意多开药、开高价药,医院和医生的利益与药品销售商利益一致,助长了药品价格虚高,经典廉价药却难以流通。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人委”)计算,药品加成并未起到“以药补医”的作用,而实际上,医院药品利润的76.8%为药品运营成本,是“养药”成本,主要用于药剂人员的工资福利、专用材料、医院水电、物业管理及维修维护等支出;仅23.2%是所谓的“补医”费用。

  取消药品加成,就打断了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消除了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深圳市卫人委表示,虽然暂不取消公立医院门诊药房,但此举可以打断公立医院药房在药品供应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的现状,使药店与公立医院药房形成竞争之势,倒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通过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式,预计采购成本每降低1个百分点,可以为市民节省药品费用负担0.52亿元。

  从远期效果来看,深圳市目前“药占比”(药品/药品收入+医疗收入)为38%,如果“药占比”控制到30%、25%和20%,将直接节约市民医药费用2.86亿元、6.26亿元和9.23亿元。

  除了取消药品加成,深圳还将改革医疗服务付费制度,将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费用;对专科门诊实行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控制制度。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单病种付费制度。

  比如某种疾病的收费标准定为3000元一例,那么医院如果技术水平高、管理绩效好,2500元治好了病人,医院就可以节余500元;如果医院技术能力低、成本管理差,花了4000元,医院就得垫付1000元。在这种机制下,医院就必须想方设法控制成本、提高技术能力,以最小的成本把病人治好。摄影记者/任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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