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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机关:采购人委托集采由被动变主动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2-04-18 14: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南省省直机关<a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前确认供应商签到情况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04/5172_201204181435191tiJD.jpg">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前确认供应商签到情况。摄影/范红晖


  由于把项目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操作更能“当家作主”,不少采购人都愿意把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操作,但如今的湖南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的采购人更愿意把项目委托给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来操作。据湖南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介绍,中心去年的采购规模增幅为28.04%,由于年终出现了项目集中委托的现象,他们还不得不推掉了一些易于操作的采购项目,建议采购人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来组织采购。即便如此,也还是有采购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操作后,因为不满其操作水平,又转回头请求湖南采购中心接受委托的情况发生。
  
  有人说,这是该中心用心做服务赢得了采购人的认可;也有人说,这是该中心始终坚持原则的结果。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办公室副调研员邵楠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他们单位之所以更愿意将项目委托给湖南采购中心来操作,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采购中心的服务质量更好;二是采购中心不收代理费;三是采购中心的程序更规范;四是采购中心的采购质量更高。
  
  “出版物对内容的要求很高,而现在的出版单位又很多,要确保采购质量,肯定得委托让人放心的采购机构来完成。”邵楠如是说。那么,湖南采购中心的发展近况究竟如何呢?
  
  采购文件范本具体到采购类别
  
  “招标文件范本不能仅仅停留在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制作的粗犷型文件上,而应该具体到某一类别的采购……”胡晓宏如是说。据她介绍,经过多年的摸索总结,湖南采购中心已形成了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标准化采购文本,分别应用于不同的采购形式、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2011年以来,湖南采购中心标书编制部还着重修订了货物类的标书二级范本,依照中心10年来标书制作的经验对货物类的二级品目范本进行了分类修订,加强了标书编制的规范性。
  
  与此同时,开标管理部在原有《开评标记录》、《开评标程序》等规范文本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开评标文本规范,并将这些规范文本植入电子平台,以便于在遇到具体的采购时,能够高效快捷地制作相应的采购文件,使开评标程序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了固化,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开评标工作失误。
  
  强调过程规范 更重相互制衡
  
  为了更好地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一年多来,湖南采购中心还研究修订了内部工作规程,系统地梳理并明确从采购任务接收到资金支付全采购流程的工作要求,并根据要求查找制度缺陷和防控点,更新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一些细节性的程序处理也进行了调整,例如投标人签到表上增加签到时间,在开标主持程序上增加了评标纪律、评委职责的宣读环节,在公开招标统计分数的阶段注意与采购人、纪检人员配合复核等。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廉洁公正,在不断强调规范的同时,湖南采购中心还建立了以分段式项目负责制为主,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内控机制。该中心的标书编制部主要是负责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开标管理部负责的是组织开标、评标;综合信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档案的归集整理;监管质审部负责质疑项目的处理。同时,通过按采购流程细化工作和监督环节,实现了权力制衡。
  
  在确保过程规范廉洁的同时,湖南采购中心通过修订保密制度、借阅制度,严格借阅程序,实施按级审批、登记查阅,实现了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对10多年来的项目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按序号规范放置。
  
  软硬件设施建设广受好评
  
  在做好传统模式采购的基础上,湖南采购中心积极推进软硬件设施建设,在电子化采购方面更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胡晓宏介绍,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湖南采购中心2011年已建成5个评标室、4个供应商应答室、4个政府采购档案室、2个供应商休息室、1个标书会审室、1个样品陈列室,并建成了成套的信息化系统。5个开评标室完全实现了影音监控;信息化平台已经具备招标文件在线制作、开评标辅助、招标文件自助式购买、中标通知书发放、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署、小额采购竞价、招标文件在线专家会审、采购项目内部审核等功能。
  
  “信息化系统主体结构的完成,有效地改善了采购中心的硬件环境建设,促进了政府采购质量的内部提升,获得了用户单位和供应商的广泛好评,促进了外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胡晓宏如是说。由于把项目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操作更能“当家作主”,不少采购人都愿意把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操作,但如今的湖南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的采购人更愿意把项目委托给湖南采购中心来操作。据湖南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介绍,中心去年的采购规模增幅为28.04%,由于年终出现了项目集中委托的现象,他们还不得不推掉了一些易于操作的采购项目,建议采购人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来组织采购。即便如此,也还是有采购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操作后,因为不满其操作水平,又转回头请求湖南采购中心接受委托的情况发生。
  
  有人说,这是该中心用心做服务赢得了采购人的认可;也有人说,这是该中心始终坚持原则的结果。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办公室副调研员邵楠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他们单位之所以更愿意将项目委托给湖南采购中心来操作,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采购中心的服务质量更好;二是采购中心不收代理费;三是采购中心的程序更规范;四是采购中心的采购质量更高。
  
  “出版物对内容的要求很高,而现在的出版单位又很多,要确保采购质量,肯定得委托让人放心的采购机构来完成。”邵楠如是说。那么,湖南采购中心的发展近况究竟如何呢?
  
  采购文件范本具体到采购类别
  
  “招标文件范本不能仅仅停留在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制作的粗犷型文件上,而应该具体到某一类别的采购……”胡晓宏如是说。据她介绍,经过多年的摸索总结,湖南采购中心已形成了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标准化采购文本,分别应用于不同的采购形式、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2011年以来,湖南采购中心标书编制部还着重修订了货物类的标书二级范本,依照中心10年来标书制作的经验对货物类的二级品目范本进行了分类修订,加强了标书编制的规范性。
  
  与此同时,开标管理部在原有《开评标记录》、《开评标程序》等规范文本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开评标文本规范,并将这些规范文本植入电子平台,以便于在遇到具体的采购时,能够高效快捷地制作相应的采购文件,使开评标程序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了固化,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开评标工作失误。
  
  强调过程规范 更重相互制衡
  
  为了更好地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一年多来,湖南采购中心还研究修订了内部工作规程,系统地梳理并明确从采购任务接收到资金支付全采购流程的工作要求,并根据要求查找制度缺陷和防控点,更新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一些细节性的程序处理也进行了调整,例如投标人签到表上增加签到时间,在开标主持程序上增加了评标纪律、评委职责的宣读环节,在公开招标统计分数的阶段注意与采购人、纪检人员配合复核等。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廉洁公正,在不断强调规范的同时,湖南采购中心还建立了以分段式项目负责制为主,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内控机制。该中心的标书编制部主要是负责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开标管理部负责的是组织开标、评标;综合信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档案的归集整理;监管质审部负责质疑项目的处理。同时,通过按采购流程细化工作和监督环节,实现了权力制衡。
  
  在确保过程规范廉洁的同时,湖南采购中心通过修订保密制度、借阅制度,严格借阅程序,实施按级审批、登记查阅,实现了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对10多年来的项目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按序号规范放置。
  
  软硬件设施建设广受好评
  
  在做好传统模式采购的基础上,湖南采购中心积极推进软硬件设施建设,在电子化采购方面更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胡晓宏介绍,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湖南采购中心2011年已建成5个评标室、4个供应商应答室、4个政府采购档案室、2个供应商休息室、1个标书会审室、1个样品陈列室,并建成了成套的信息化系统。5个开评标室完全实现了影音监控;信息化平台已经具备招标文件在线制作、开评标辅助、招标文件自助式购买、中标通知书发放、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署、小额采购竞价、招标文件在线专家会审、采购项目内部审核等功能。
  
  “信息化系统主体结构的完成,有效地改善了采购中心的硬件环境建设,促进了政府采购质量的内部提升,获得了用户单位和供应商的广泛好评,促进了外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胡晓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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