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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服务标准清明后望发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7 15:38:00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王南)4月2日至4月4日,2012年清明节假期将迎来全国祭扫高峰。

  记者上午从民政部获悉,由民政部组织编写的5项公墓服务标准有望于清明节后发布实施。

  这5项服务标准分别是《公墓业务接待服务》、《墓体制作服务》、《公墓安葬服务》、《公墓祭扫服务》和《公墓维护服务》。这些标准对公墓价格,祭扫仪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民政部殡葬管理处表示,这5项标准适用于经营性公墓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目前,这5项标准正在送审。

  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标准在清明节前发布实施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准备工作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有序推进,有望在清明节后发布实施,但具体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

  此外,民政部要求各地立即着手开展殡葬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部分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

  《公墓业务接待》公墓要清晰展示各类服务名称及价格,同时必须要公布殡葬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以及本机构的投诉电话。

  《公墓安葬服务》可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特殊的安葬仪式,仪式要有司仪主持,不少于10分钟。

  《公墓祭扫服务》墓区应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以满足祭扫高峰客户的停车需求。公墓墓区内需要有明显的道路指示及安全警示,保证消防安全及人身安全。公墓应提供免费或酌收费用的祭扫物品。比如描碑用的油漆、毛笔等。此外,还应当供应可供客户选购或租用的鲜花、黄丝带和千纸鹤等物品。

  工作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或对方易懂的语言,称谓恰当,口齿清楚,用语礼貌,多用敬语、谦语,不说粗话、脏话及行业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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