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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8起食品安全案件集中宣判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4 14:42:00 来源:东方早报

吴恒,1985年生,2007年考入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今年6月正式毕业,共读了五年硕士。期间,先后去宁夏支教、创办“掷出窗外”网,毕业时间被推迟了两年。早报记者 王辰 图

  吴恒,1985年生,2007年考入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今年6月正式毕业,共读了五年硕士。期间,先后去宁夏支教、创办“掷出窗外”网,毕业时间被推迟了两年。早报记者 王辰 图

  早报记者 李燕 

  对于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予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对8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会上,市高院副院长丁寿兴表示,金山地沟油案件目前还未进入审判程序,一旦移送法院,上海法院将快速审理、从严打击。

  半数案件通过网络实施

  昨天,闵行、奉贤、徐汇、杨浦、长宁、浦东、普陀法院对陈有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8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8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1000元至80万元罚金不等刑罚。该8起案件是今年以来本市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

  工业用盐不同程度地含有杂质且重金属超标,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盐出售,对人体健康会产生危害甚至引发中毒。昨天,奉贤区法院就对一起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盐出售的案件进行了判决,4名被告人购买工业用盐及空包装袋后冒充食盐加价销售牟取非法利益。案发时4人已在本市奉贤、闵行、松江等地以批发方式将合计19.76吨工业用盐非法销售给他人,查获尚未销售的工业用盐16.83吨。昨天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1年到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此外,8起案件中有4起通过网络实施,其中有的利用知名网站如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有的利用网络招揽客户,这说明网络成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重要犯罪手段。被告人陈有志以长宁仙霞路的实体店为经营场所,通过淘宝网开设店铺对外销售假冒“纽崔莱”等注册商标的蛋白粉、倍力健、钙镁片等商品,销售金额累计606万余元。2011年11月,公安机关在其实体店内查获假冒“纽崔莱”蛋白粉等商品1183件价值9万余元。昨天,闵行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有志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从严惩处腐败渎职人员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是决定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今年我国相继出现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寿兴表示,上海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特别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丁寿兴表示,对于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将从严惩处。对于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予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可能构成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侵权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对此,法院将依照刑法规定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此外,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还将加大财产性的判处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对于不久前查获的金山地沟油事件,丁寿兴表示,由于该案跨省市比较复杂,目前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尚未起诉到法院,“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将对这类案件快速审理、从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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