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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以年为单位进行买电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7 08:32:0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饶沛) 今后,北京居民用电价格拟以年为限,一个自然年内一个家庭全年不超过2760度,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即维持现行电价不变。

  北京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11日举行,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市电力公司等组织消费者代表等听证会参加人举行质询考察,新制度后如何购电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三档电价均以年为限

  质询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发改委和电力公司提问。

  对当前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而言,当前买电有多种方式。多数居民是按度数买,一次最多买2000度;一些小区则是按钱数购买电量。今后实行阶梯电价后,居民如何购电?

  据介绍,今后拟以年为单位进行买电。以听证方案一确定基准电价为230度/月为例,对一个家庭一个自然年不超过2760度(230度乘以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即维持现行电价不变;如果年内还要再买电,在2761度至4800度(400度乘以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0.5383元/度;全年超过4800度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0.7883元/度。

  对于不满一年的年度,即以今年为例,在确定了实行阶梯电价的时间后,将按照具体实施的月度来进行计算。

  80%居民用电价格不变

  据了解,2011年,北京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616.24万户,用电量168亿度,占全市总用电量的23%。其中,589.36万“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将实行阶梯电价。市发改委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80%居民用户的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此外,针对部分参加人担心用电季节性差异较大的问题,本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均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由于以年为周期执行,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调剂使用电量,充分用足每月阶梯电量基数,平缓了季节性用电波动,解决了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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