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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在行业协会内兼职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7 10:53:00 来源:新华网
  江西省工信委消息,日前该委下发《关于行业协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务人员未经审批在行业协会兼职属违规,且不得以任何名义在行业协会报销开支费用。

    《通知》要求,现有行业协会要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脱钩,真正做到政会分开。现职公务员,包括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任任何职务,包括名誉职务、业务顾问和一般工作人员,不得持有市场中介组织股权。

    《通知》规定,现职公务员确需兼任的要经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属于违规兼职,有公务人员违规兼职的协会不能评优评先,不能通过年检前置审查。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占用、平调、借用行业协会的资产,不得享有所有权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管理费用或在协会报销开支费用。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务人员(包括委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协会(学会)报销开支的费用应于今年9月30日之前全部退回,逾期不退还的应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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