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6年上半年实施“管采分离”以来,实现了连续五年采购当事人有效投诉为零的突出业绩。2011年,共执行采购预算金额23.1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逾3亿元,采购额度相当于全市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之前(2000年~2006年)采购总额的5倍。
此外,该采购中心实行“分段式”采购模式,执行严密的“一岗双责”、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形成了流转顺畅、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清除了工作盲区,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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