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政采培训点燃暖冬之火
编者按:自10月以来,从部委到地方,政采培训不断,内容涉及政府采购业务、评审专家、政采干部、中标供应商、电子化操作平台……这股热潮来势汹涌,冲淡了千年极寒,政采人不怕冷。
全国人大机关举办2011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图为全国人大机关201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10月27日,在热烈的掌声中,全国人大机关201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圆满落幕。在为期两天的培训班上,在授课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全体人员与来自全国人大机关各采购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领导、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探讨业务操作难点疑点。
“举办此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旨在通过深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国人大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加强与采购单位之间的沟通,共同推进全国人大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任许建生在开班致辞中说,此次培训班是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服务保障要创造一流水平的指示精神举办的,符合当前政府采购改革形势和发展的需要。许建生在讲话中明确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阐明了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在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保障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副主任程庆柏参加了开班仪式,并代表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作主题发言。他结合工作实际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充分论述了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什么是政府采购”、“为什么要实行政府采购”、“怎样才能做好政府采购”三个问题,从理论层面、制度层面与培训学员分享了自己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思考。培训班由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副主任姚顺利主持。
课程设置科学实用
采购单位是否需要培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需要什么形式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该包括哪些……这一系列问题是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组织本次培训班前思考最多的。为了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与授课老师进行沟通,调整授课重点,最终将培训内容主要圈定在“针对问题讲法规”、“按采购程序解读法规”两个方向上。培训效果证明,设置科学实用、紧扣日常工作需要的课程,为培训班圆满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奠定了基础。
在培训班上,两位授课老师紧密结合全国人大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情况,分别从法律法规、实务操作等方面介绍了政府采购知识及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张立新作为年度中央集采机构考核组成员,结合考核情况“以案说法”,从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各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入手,说明了政府采购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法律顾问石有明律师则“以法说法”,针对操作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分析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16个法律问题。
内容充实、说服力强的授课得到了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他们的授课帮助我们拓展了思路,弄清了模糊的概念,明辨了许多是与非,对我们今后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执行采购程序等都有很大的帮助。”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舒子强表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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