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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沙河“五部曲”防止招标采购泄密

作者:贾建方 发布于:2011-12-30 12: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河北省沙河市财政局逐渐规范完善了防止招标采购泄密的“五部曲”。

    首先,严格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的保密,取消集中报名登记制度,防止后报名的供应商知晓前面报名的供应商资料。同时,做好资格审查时的保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探索网络报名新办法,给供应商报名提供快捷便利的平台。

    其次,加强抽取专家工作和专家评标前的保密。专家抽取时的保密工作至关重要,抽取专家时,坚持做到抽号人、监督人、通知人分开,通知人应拒绝回答专家问到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等情况。

    第三,强化评标工作的保密。为了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和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的部门和个人泄露,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坚持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外活动。另外,评标过程中的评标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印;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等方式将有关评标的内容透漏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和未参加评标的各级领导,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信息,不得向评委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评标中产生的废纸、废草稿等集中存放,统一销毁。

    第四,严守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于投标、评标中涉及投标供应商的一些技术秘密、经济秘密、专业人员秘密等情况,应做到严格保密,严防泄露给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由专人管理,评审结束后整理保管,事后借阅要登记,确保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不泄露。

    第五,严格审查和澄清工作的保密。事后,在审查和澄清工作中实行专人办理、主要领导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和创新工作方法,实行书面审查和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证据和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明。在遇到供应商投诉时,工作人员在做好解释的同时,注重讲解方式,提高警惕,杜绝不经意间将中标商的情况、落标商的不中原因泄露出去,给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贾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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