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构建“四位一体”财政支出管理模式
以部门预算为基础 以投资评审为支撑 以政府采购为手段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
安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赵春
近年来,安徽省安庆市积极探索建立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财政支出管理模式,在政府采购需求提出、需求评审、预算编制、计划制定、采购实施、合同执行、货款结算及投诉处理等环节进行改革和完善,由此形成了政府采购与财政对口业务科室“自成体系、优势互补、相互制约、配套联动”的运行机制,实现了资金使用与监管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安庆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5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7586万元,年均增长31.25%,2011年采购规模预计将突破1亿元。同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在日益提高,“十一五”期间,安庆市累计节约政府采购资金3300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2.5%。
细化政采预算和计划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早在2003年,安庆市便要求各单位编制预算内经费拨款的政府采购预算,之后又逐步将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上一年度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安庆市财政局局长王赵春表示,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安庆市采购科”)要求该市市直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全面、准确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数量、单价、资金构成和预计实施时间等内容,做到应编尽编。编制的采购预算须通过“二上二下”程序,依次经过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对口业务科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审核,以确保预算的精准性。
同时,安庆市采购科会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计划。预算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时,按照相关支出标准和市场价格填报参考价格,采购计划应详细填写采购品目名称、技术参数、资金性质、金额等信息。在其主管部门和财政对口业务科室严格审核后,安庆市采购科再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对于工程类项目和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则必须经过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并进行公开招标,以此加强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狠抓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源头,严格审批采购计划,有利于促进阳光采购、廉洁采购,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王赵春说。
国库集中支付 严格资金监管
国库集中支付不仅对加强资金监管和调度、规范支出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等有着重要作用,而且还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据王赵春介绍,实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安庆市采购科与该市人民银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共清理撤销各类银行账户1150个,并制定了新的银行开户管理办法,以规范市直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行为。
今年,安庆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明确全额预算单位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单项支出在2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应按照“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严格以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和金额付款。
另外,采购单位必须提供采购项目验收证明、供应商有效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资料,经安庆市采购科确认后,国库支付中心方可支付资金。对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违规采购的项目,国库支付中心可以拒绝支付,从而在制度设计和资金支付上控制违规采购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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