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大力推行公开招标采购
“2011年1~9月份,安徽省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阜阳采购中心”)共实施采购项目330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104万元、合同金额5442万元,节支率达10.84%,节约资金662万元,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的信息。
阜阳采购中心自2002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行,内设综合信息科、采购执行科及财务监督科三个科。自成立以来,阜阳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精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率、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为落脚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得到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大力推行公开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阜阳采购中心今年以来很好地践行了这一法律精神--公开招标采购规模占采购总规模的55.32%,公开招标方式是阜阳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的主要方式。
阜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了公开招标方式成为其主要采购方式的三个重要原因:一是货物类和工程类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执行的比例有所上升;二是对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审批严格把关,大力推行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采购活动;三是办公设备等项目的采购多采用协议供货的方式进行,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和产品全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询价采购方式和竞争性谈判方式是政府采购日常货物类项目采购的常用方式,占采购总规模的43.46%,其中询价采购方式最为常用,占采购总规模的42.6%,公开招标和询价两种方式的采购规模占整个规模的97.92%。”该负责人还详细介绍了其他采购方式的完成情况。
完善制度 促进精细化管理
阜阳采购中心历来都非常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愈发频繁,面对逐渐增多的集中采购项目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阜阳采购中心不断更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内部管理制度为阜阳采购中心在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中很好地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今年上半年,阜阳采购中心以“建设财政规范年”为契机,安排时间、抽调专门人员对以往出台的制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订,修改完善了包括《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AB岗位工作制度》、《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考勤制度》、《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等近10个制度,出台了3个新管理办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公告管理办法》、《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管理办法》。目前,阜阳采购中心各项内部制度基本完备,包括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制度、单位物品管理制度等将近40个内部制度。
“对以往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新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采购过程更加透明、采购环节更加清晰、采购程序更加规范,具体、详细的管理满足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的需要。”阜阳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
按周排计划 提高工作效能
阜阳采购中心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工作效能的提高,以周为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每周一上午上班之后,每个科室、每个工作人员均分别计划一周的工作任务,最后汇总专人负责编排本周工作计划。”阜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他认为,这种做法是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的基础和保障,每个工作人员均能有的放矢地工作,大大提高了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
此外,阜阳采购中心还实行了值班制度,并将值班制度细化到每个工作日。每日安排两人一组的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接待外来人员等工作。“值班制度培养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使我们对自己所处岗位切实负起责任来。”该负责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