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打造“阳光工程”
作者:于 水 发布于:2011-11-28 09:11:00 来源:太行日报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从健全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入手,着力打造“阳光采购”。今年前11个月,共办理217批次采购业务,完成采购合同3160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191万元,节资率为5.7%。
他们严格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核程序、标书制作、开评标活动、验收结算等环节,对一些技术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邀请有关专家及质监等部门业务人员参加评标,并协调采购单位,按合同逐项严格验收,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利益。与此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全方位打造“阳光工程”,对项目金额较大的采购活动,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代表及政府采购特邀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并随时接受来自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对采购活动的质疑和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整个采购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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