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务员有错无为均将被行政问责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01 09:49: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2月29日电 (记者 王春雨)记者29日从哈尔滨市获悉,这个市近日出台规定,公务人员有错、无为都将被行政问责。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行政问责的情形分为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四个方面,共计四条三十六项,既注重有错问责,同时也注重无为问责,行政机关之间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机关或者社会公众等将被作为问责重点。
据了解,行政问责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工作岗位等十一种方式。行政问责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此外,并不是对被行政问责人员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刑事处罚,被行政问责后,是否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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