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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财政三项措施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

作者:昆明财政 发布于:2011-07-14 15:51:00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成本控制,昆明市财政在出台《昆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后,继续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推广公务卡结算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用卡意识。在2010年的基础上,昆明市财政继续采取培训、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公务卡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的用卡意识,培养用卡习惯。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提高使用效率。在公务卡推广工作中,昆明市财政和公务卡代理行、预算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对办卡、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昆明市财政多次与公务卡代理银行座谈,及时将预算单位在办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银行反馈,并积极协调银行解决,保证了公务卡的顺利使用。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扩大使用范围。为继续扩大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使用量,认真执行《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预算单位库存现金(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文件的通知》,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预算单位全年现金使用量原则上不得超出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5%,并督促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严格执行。有效地促进了预算单位用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了公务卡的使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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