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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清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节支率超过38%

作者:付政浩 发布于:2011-07-07 10: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高于38%的节支率完成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图为法庭内场景。

图为看守所提审室内场景。

图为法庭内场景。

图为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的终端显示器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产品价格彰显产品质量似乎已经成为采购人心中的潜在定律,尤其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部分采购人在采购高科技产品时总会想方设法采购一批高价高科技产品,“高科技产品的性能很复杂,多出点钱会更放心”,此类表述是部分采购人在采购高科技产品时的惯常心声。

  难道采购高科技产品时一定是高价位主导高质量吗?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用实际行动证明,在采购高科技产品时,合理的低价格和高质量绝非一对矛盾体。

  近日,采购中心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这一项目时,不仅采购质量让采购人非常满意,而且最终节约了485万余元采购资金,节支率超过了38%。

  “万事万物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在政府采购领域,无论是采购货物、工程还是服务,只要严格把关,使各供应商之间展开充分竞争,最终的采购结果一定会让人满意”,这是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经历的最大体会。

  技术达标是有效投标的前提

  采购中心主任宋如祥对此次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项目非常重视,考虑到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的技术复杂程度,宋如祥要求唐崇旋等相关负责人一定要在组织项目开标前认真向采购人和相关专家多请教技术环节的问题。

  经过听取各方意见,采购中心使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供应商的价格、技术和商务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价格分”占据评分环节的主导地位,它的评分比值高达50%;各项“技术指标分”的评分比值为38%;涉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商务分”比值则为12%。采购中心认为,在采购此类高科技产品时,技术指标分是基础分,满足各项技术指标是产品参与充分竞争的前提条件。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即使价格再低、厂家服务意识再好,起不到应有的功效也是枉然。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本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的主要用途就是尝试异地庭审,这是对现有法院开庭审判体系的一次创新。通过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进行异地审判,不仅可以提高法院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法院诸如优秀法官等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鉴于高清远程庭审会议视频传输系统对于福建省法院系统的重大意义,本次评标在技术环节非常注重细节化技术指标。

  最终在投标的8个供应商中,三个供应商因在“图像格式应支持720P@30fps、720P@60fps、1080P@30fps、4CIF、CIF、QCIF、SVGA、XGA等格式”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不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而被判为无效投标。

  价格是中标的关键

  经过第一轮的技术分筛选,接下来的价格分和商务分成了五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竞争焦点。但就一般而言,供应商在售后服务等商务环节大都相差无几,因而商务分不会是最后定输赢的指标,而五个供应商的各自报价才是他们能否中标的关键。

  最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评出价格分,再综合各供应商的技术环节得分以及商务环节得分,选出中标供应商。

  通过本次高科技产品项目的采购,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得到锻炼的同时坚定了“政府采购领域必须展开充分竞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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