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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财政支付

作者:杜子越 发布于:2011-07-07 10: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年,常德市建立了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财政支付制度。也就是说,经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代理费用由常德市财政局支付。这样一来,就减少了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经济往来,压缩了项目委托的寻租空间。

  据了解,以前常德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一直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依比例支付,超标准收费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代理费用从表面上看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但常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羊毛出自羊身上,中标供应商肯定会把相关服务费用转移到采购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中,最终由财政买单。

  为彻底规范收费行为,有效降低投标成本,从2010年开始,常德市财政局改变原有的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和支付专家评审费(以下简称“两费”)的模式,两费均由财政按标准、按季支付。2010年,常德市财政局支付两费130多万元,减少中标供应商直接投标成本300多万元,相当于降低了采购均价1个百分点,并且从根本上杜绝了代理机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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