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迈向规范化轨道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7-08 09:22:00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赤峰市利用半年时间对经过财政厅审批确定的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审核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资料的基础上,展开重点检查。利用二个月时间,通过“一审、二看、三查”的方式对10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重点地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制度建设,采购信息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问题,但总体看,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经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了以“诚信招标”为目标的服务保证体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市场信誉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优质、廉洁、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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