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6个地方人大公布清理行政强制规定结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16 09:18:00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记者李立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要在2012年1月1日前全部完成,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尽管超时限已一个多月,记者通过网络搜索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仅16个地方人大通过清理修改涉及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212件;共有13个地方政府废止规章16个、修改138个。
2012年1月1日起行政强制法施行。此前,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据了解,不少地方政府很快就积极行动起来,就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是否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规定了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否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相一致等内容展开了清理。广东省法制办牵头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废止规章2项、修改规章35项,废止与修改规范性文件分别为100项和85项。
不完全的搜索统计显示,已公布清理结果的16个地方人大是:河北、陕西、辽宁、大连、上海、浙江、安徽、厦门、江西、山东、湖北、重庆、贵阳、西藏、陕西、青海;13个地方政府是:辽宁、大连、抚顺、长春、浙江、南昌、山东、淄博、湖北、贵阳、青海、西宁、广东。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一些地方清理结果尚未公布,主要因为还在走修改程序。如广西已清理出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19件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正在履行修改程序。但总体看,各地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进展不一,快慢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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