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三年累计41.9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作者:社会保障处 发布于:2011-09-20 13:37:0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近日,安徽省财政下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亿元,截止目前,今年已累计下拨8.5亿元,支持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计10万户改善住房条件。
我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县和比照西部政策县(区)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农户。今年起,我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农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今年的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省财政在国家户均补助0.6万元的基础上,对国家扶贫开发县和比照西部政策县(区)户均增加补助0.3万元,对一般县(区)户均增加补助0.2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三年来,全省累计筹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1.9 亿元。其中:政府拨款和社会专项投资36.8亿元,整合因灾倒房重建等专项资金5.1亿元,共完成17.2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方面使部分贫困群众通过政府资助、社会筹资等渠道,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将改造试点工作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相结合,对农村危房相对集中的村庄,按照建设规划统筹建设道路、供水、卫生等配套设施,村庄面貌已发生明显变化,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县和比照西部政策县(区)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农户。今年起,我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农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今年的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省财政在国家户均补助0.6万元的基础上,对国家扶贫开发县和比照西部政策县(区)户均增加补助0.3万元,对一般县(区)户均增加补助0.2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三年来,全省累计筹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1.9 亿元。其中:政府拨款和社会专项投资36.8亿元,整合因灾倒房重建等专项资金5.1亿元,共完成17.2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方面使部分贫困群众通过政府资助、社会筹资等渠道,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将改造试点工作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相结合,对农村危房相对集中的村庄,按照建设规划统筹建设道路、供水、卫生等配套设施,村庄面貌已发生明显变化,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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