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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府债务率高达141% 超越海南

作者:邢昀 发布于:2011-09-20 16:38:00 来源:财新网
  近期,欧债危机动荡蔓延,而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能否按期还本付息,也引起市场关注。
  
  审计署已于6月末公布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但全国各省级政府并未及时公布其债务情况。
  
  审计署官员对财新记者说,全国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公布与否,由各级政府自行决定、自行发布,审计署虽然掌握全部债务情况,但没有详细公布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计划。
  
  截至目前,财新网搜寻汇总到14个省份公布的省级政府债务情况,包括山东、湖南、辽宁、北京、吉林、安徽、河南、广西、山西、重庆、海南、宁夏、甘肃、新疆。
  
  除了山东省公布了专门的债务审计报告,其他省份债务情况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以简要披露。
  
  甘肃省债务情况的披露亦如此,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甘肃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截至2010年底,甘肃省全省三类债务总计1414.9亿元,其中22.7亿元政府债务资金闲置逾半年。
  
  甘肃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26.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674亿元,其他相关债务余额114.6亿元,三类债务所占比例分别为44.3%、47.6%、8.1%。
  
  2010年甘肃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74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75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以上两类收入之和的比重为68.05%,若再考虑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比率则上升至141.29%,债务压力较大,在财新网汇总的14个省份中,甘肃的广义债务率中位列第一。
  
  在14省份中,截至2010年末海南省的债务率为93.18%,位列第二。债务率比较的数据口径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公共财政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之和的比重。
  
  审计署6月末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显示,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0%。甘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比相对较高。
  
  在已公布债务情况的14个省级政府性债务情况中,甘肃省的债务余额并不算高,位列倒数第四,高于新疆、海南及宁夏三省。
  
  2010年甘肃GDP总量为4119.46亿元,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是34.34%,这一比率在汇总的14个省份中属于较高。
  
  审计发现,甘肃省在债务管理和债务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
  
  一些单位违规使用债务资金133.5亿元,违规取得债务资金8.7亿元,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抽逃资本11.8亿元,22.7亿元债务资金闲置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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