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走出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新路
作者:财文 发布于:2011-09-21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青岛市在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对绩效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摸索出了一条绩效监督工作的新路子。
一是提出绩效监督的原则、方法及步骤。坚持程序合法、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与绩效评价同步实施、全程参与、跟踪监督的方式,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明确监督内容,构建绩效监督指标体系,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实施绩效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绩效监督的主要内容。在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申请、上级批复、绩效自评报告、政府采购资料、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账簿等资料的基础上,对以下内容实施重点监督:事权部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实施的有效性、项目运行管护的可持续性等。
三是规范绩效监督的工作要求。绩效评价部门和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监督相关资料要齐全、及时、有效;实施绩效监督的人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绩效评价,掌握绩效监督的第一手资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监督原则;丰富完善绩效监督指标体系,通过绩效监督促使绩效评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密切关注项目可持续绩效,把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贯穿于绩效监督的全过程。
一是提出绩效监督的原则、方法及步骤。坚持程序合法、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与绩效评价同步实施、全程参与、跟踪监督的方式,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明确监督内容,构建绩效监督指标体系,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实施绩效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绩效监督的主要内容。在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申请、上级批复、绩效自评报告、政府采购资料、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账簿等资料的基础上,对以下内容实施重点监督:事权部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实施的有效性、项目运行管护的可持续性等。
三是规范绩效监督的工作要求。绩效评价部门和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监督相关资料要齐全、及时、有效;实施绩效监督的人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绩效评价,掌握绩效监督的第一手资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监督原则;丰富完善绩效监督指标体系,通过绩效监督促使绩效评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密切关注项目可持续绩效,把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贯穿于绩效监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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