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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算公开之二:何时公开有讲究

作者:杜子越 发布于:2011-09-21 09: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预算是招标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是潜在投标人谋划投标“战略”的参考,是监管部门审核采购文件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已成为大趋势的今天,对于选择哪个时间点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业内存在不同观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经过大量采访后总结了目前存在的3种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时间模式:
  
  开标会现场公开
  
  一些地区选择在开标现场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也就是在开标时,公证人员按要求审查投标书密封、完整性程序之后,由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宣读该采购项目的预算。
  
  对于这一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时间,存在支持与反对两种声音。支持者认为,采购预算表明了采购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约束功能,在体现政府采购与商业采购本质区别的同时,还起到采购限价功能,防止开标过程中出现哄抬价格,甚至“串标”等现象。
  
  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投标人通过各种渠道,串通其他潜在投标人,合力伪造投标假象的现象确实存在。如果能在开标会现场公开采购预算,一方面是公平,在同一时间给各位投标人传递信息,另一方面辅助招标采购人采购监管人员做好预防“不合理高价”的表面合法现象的发生,弥补采购程序的不足。
  
  但同时,也有反对者认为,在开标现场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不能缓解废标率高的现象,意义不大。
  
  投标截止日一周前公开
  
  招标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一个星期前公布政府采购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价标准。--这是世行公开采购拦标价的时间。
  
  对此,支持者认为,该做法对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有借鉴意义,对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弥补了开标会现场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在这方面的不足。
  
  据了解,投标截止日一个星期前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有利于潜在投标人根据采购预算,结合自身测算的投入成本和目前的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应标策略,选择投标方案,提高中标率。一旦遇到采购人可以选择满足采购文件的多种品牌型号时,世行还规定可以选择不高于预算价格的投标品牌型号的商品。
  
  但同时,反对者认为,面对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一星期公布项目预算,很可能造成多个投标人的报价都十分接近采购预算,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差别将十分小。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人为操纵投标的嫌疑,有失严谨。
  
  在招标公告中公开
  
  以北京、江西为代表的一些地区,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增加了公开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这一要求。
  
  支持者认为,在招标公告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能更好地维护潜在投标人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提高采购监管效能,完善监管体系。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银发认为,在招标公告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有利于社会公众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社会公众可以在充足的时间内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做好在既定的采购预算下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审核工作,有利于抑制采购人进行倾向性采购的现象。采购监管人员还可以根据社会公众反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求招标采购人进行技术方案调整或财政预算追加,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更正信息,避免采购失败情况的发生。
  
  除此之外,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还有利于帮助潜在投标人迅速做出投标与否的选择,减少一定的投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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