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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星定级”

作者:钱月婷 发布于:2011-05-26 09:37: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今后,在安徽省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状况将被划分为5个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安徽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安徽省90多家代理机构将被评定为3A至C共5级信用等级,并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有资格代理采购业务。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星定级”的目的是什么?“评星定级”的程序和方法有哪些?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宋宝泉向记者释疑解惑。

  目的: 规范市场 诚信经营

  “《办法》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第61号令,这也是我省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宋宝泉说。

  目前安徽省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有80多家,甲级代理机构有10多家。此次安徽省“评星定级”工作不仅面向本省取得甲级或者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包括在外地登记但在安徽省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评星定级”将由安徽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并按评价结果进行分级管理。信用评价结果将记入该代理机构的诚信档案,作为对代理机构动态管理的依据。

  宋宝泉介绍,《办法》目前已结束了征求意见阶段,在汇总各方意见后于今年内正式实行。

  过程:公开操作 分步进行

  根据《办法》,安徽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每2年进行一次,分为单位自评、财政部门考核和网上公示3步进行。

  在自评阶段,代理机构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我评价,并向工商注册地市和财政部门报送自我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各市、县财政部门根据代理机构报送的材料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评估,对信用等级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及材料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市、县财政部门报送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查和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的信用等级将记入安徽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档案》,评价结果有效期为2年。

  标准:百分考核 5级管理

  安徽省为保证“星级管理”切实可行,制定了一套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围绕代理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诚信从业基础条件、诚信从业业绩、从业荣誉和从业失信处理处罚5项内容,细化成了20个分值不同的指标,评价标准总分值为100分。诚信从业基础条件和诚信从业业绩情况成为评价考核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诚信从业基础条件占了近40分。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可按这些分类详细的指标进行自评和测评。

  根据评价结果,代理机构被分为5个信用等级。获得95分以上者将被评为最高等级3A级,依次为2A级(85分-94分)、A(75分-84分)、B(60分-74分)、C(60分以下)。

  对不同等级的代理机构,安徽省将采用不同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诚实守信单位给予表彰;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给予重点监管,并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直至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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