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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三年内实现无预算不采购

作者:通讯员 王忠 发布于:2012-02-17 16: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脱节的现状,2012年,江苏省常州市级财政部门将从多方面着手,切实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首先,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调按照要求编实编细,应编尽编,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金额、资金来源及购置时间等信息。
  
  其次,从2012年起将从严控制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通过两到三年努力,最终达到凡年初部门预算中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实施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在过渡时期,对于年初未编政府采购预算却要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可以按照要求先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次月才能转入月度政府采购计划中执行。在执行时间上与年初已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有所区别,让每个行政事业单位意识到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
  
  另外,有效衔接行政事业单位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年初已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可以直接转入月度政府采购计划中执行。单位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进行适度调整和细化,即可以对采购品目、数量及单价进行调整,但资金来源金额不得超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如超过按追加预算办理。(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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