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1年主要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均比上年增长(图片)
1月2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桥华社区的工作人员在“托老所”和老人们聊天。近年来,依托社区资源创办的“日间托老所”成为呼和浩特市老年人喜爱的活动场所,也为很多家庭解决后顾之忧。目前,内蒙古各地已建“日间托老所”的社区达到292个,计划到2015年内蒙古各地将有一半以上的城市社区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托老所”。
正在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内蒙古各级财政民生投入1956亿元,较上年增加300亿元,主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均比上年增长20%以上。
据了解,2011年,内蒙古投入资金1168亿元,办了“十二件实事”,实施了“十项民生工程”,包括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初步形成了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国家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13亿元;提高了个体工商户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共减免税收6亿元,惠及68万户纳税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惠农惠牧政策,其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0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资金60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181.4亿元,436万户城乡居民受益;扶持贫困人口近50万人,解决了农村牧区1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6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7万多套,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五保供养等多项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幅度都在10%以上,主要社会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230多万困难群众和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牧民纳入保障体系;积极解决“五七工”、“老工伤”等人员的参保问题;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积极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