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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个服中心“以票管税”显成效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0 11:46:00 来源:财政部

2011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上调个税起征点、免收小型微利企业发票工本费等惠民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给个体工商户带来了极大的优惠,同时也对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地税管理部门与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以票管税”做为抓手,多措并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实行发票使用去向登记制度,强化定额发票控管。纳税人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时必须将每一笔发票的起止号码、金额、领用人等情况在中心提供的《定额发票使用登记表》上登记清楚,待发票使用完后凭登记表到税收管理员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继续领取发票,有效地杜绝了个体户之间相互转借发票的现象。

实行按比例供票制度,严格控制发票使用。5000元以上纳税户每月首次领票按定额的70%供票,用完后中心对纳税人提供的《定额发票使用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再领取剩余的30%。此举实行后,仅今年一月份就比上月减少供票485本,节约税收成本1913.50元。

实行税控用户自主申报制度,减少偷、漏税行为发生。自去年11月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后,绝大多数纳税户都无需缴税,为了更好地掌握税控机用户的经营情况,中心实行了自主申报营业额制度,纳税人每月来中心解锁时需填报《税控机读卡数比对表》,要求如实填写上月的实际开票数、读卡数、实际营业额等,通过比对及时掌握税控机用户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后期的定额调整、发票领用提供第一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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