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局加大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
一、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需要
加强残保金征收组织工作,加大征收残保金收入力度,足额上缴调剂金,全面实施残保金地税统一征收和全额缴入国库制度。2010年、2011年分别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03万元和778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3.33%、10.67%。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力度,2010年财政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877万元,剔除基建等一次性投入等因素,比上年增长27.64%;2011年财政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1308万元,比上年增长49.14%,远远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16.33%的增长比例,有力地支持了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二、优化支出结构,有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重点项目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残疾人事业重点项目的落实和推进。一是2011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430多万元,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扶贫就业工程、残疾人助学培训工程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等五大工程;二是将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力保障残疾人庇护中心的创建和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支持残疾人基层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项安排30万元资金,有效保障了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残疾人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的落实。
三、逐步完善制度,着力提高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效益
完善和规范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财政财务监管,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效益。一是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制定出台《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贫困残疾人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将残联部门财务全部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核算,对共享小康工程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加强财政服务工作,及时拨付残疾人事业各项经费,确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进一步强化了残疾人事业经费的监管,有效提高了残疾人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