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去年1450万元未按规定招投标
北京市水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公告)
总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市审计局对北京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3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批复市水务局2011年度的部门支出预算为38.63亿元;市水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预算执行数为43.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2011年度能够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预决算编报工作,预算编报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所属水利水电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水电中心)2011年将尚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9辆机动车列入申报基数,造成多申报预算24万元;未编报2011年事业收入预算,并将当年取得事业收入46万元全部支出,未履行报市财政批准程序。
2.2011年局本级从零余额账户向临时机构划拨项目资金,造成2509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在决算中如实、准确反映。
3.所属水土保持工作总站(以下简称水保站)从零余额账户转出资金293万元,其中133万元于2011年7月转回该单位基本账户。水电中心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划拨项目资金147万元。
4.2011年,市水务局在上年结转机动经费中列支弥补凉水河维管费不足及南水北调、地下水评价等项目支出1804万元;在2011年机动经费中列支科普经费、评价软件、购买专用票据等支出84万元。
5.所属水电中心2011年“北京市村镇集中水厂水质自动监测”项目预算为789万元,其中硬件设备费用740万元,设备安装完成。抽查房山区 5家水厂发现,1家水厂安装的新设备与原有设备的监测内容重复且由于故障一直未投入使用,1家水厂尚未完成建设,设备未投入使用。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所属水电中心2011年承担的“村镇供水行业监管”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涉及资金1450万元。
2.2007年9月,所属水保站未执行市财政局批复,少计固定资产1470万元;2011年,所属水电中心在“农业用水智能计量管理示范”项目中购买智能液体流量仪、台式电脑等支出468万元。截至审计日,该中心只将其中的2台电脑记入固定资产,其余467万元资产既未记入本单位固定资产,也未履行向区县调拨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水务局加强预决算编报管理,将结余资金纳入下年预算;按规定使用机动经费;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制度。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少计固定资产问题,已开始着手清理资产,按清理结果补记固定资产。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