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16台笔记本未记入固定资产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公告)
总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3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商务委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市财政批复市商务委201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为16.95亿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市商务委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1.4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商务委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纪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市商务委使用机动经费44万元用于办公楼安全隐患改造的临时楼宇布线等事项,未及时履行财政备案手续。
2.获得市商务委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补助的121家单位中,有27家单位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对象的条件,获得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629万元。
3.2011年,市级财政预备费安排中小批发企业贷款贴息和二手车外销抽奖活动2个项目预算3987万元,由于测算和宣传工作准备不足,资金全部结余。
4.所属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流通中心”)年终编报决算时将市商务委拨付的5个项目经费712万元列入其他收入,支出125万元列入项目支出,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所属北京WTO事务中心年终编制决算时,将市商务委委托的7个项目的收入1257万元、支出1229万元计入了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2011年,所属流通中心在城乡市场监测项目经费中列支13万元购置笔记本电脑16台,配发给16个区县商务委用于市场监测。截至审计日,16台笔记本电脑未记入固定资产,也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商务委动用机动经费应及时履行备案手续;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对申报企业单位性质和具体行业标准的审核,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规范决算编制,做到决算编制数据准确;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规范资产经营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商务委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将动用机动经费情况向市财政局履行了报备手续;在2012年第一批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责令流通中心对16台笔记本电脑进行资产补登记、办理入账和资产调拨手续,并加强管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