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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发文规范招投标关键环节

作者:黎娴 通讯员 李国明 发布于:2012-08-24 09: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活动有着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体系,在行使监督职责时应抓住哪些关键环节是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必须研究的课题。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三公一诚",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出台《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流程及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严格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规范采购信息发布、强化评标程序监督、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以及落实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五个方面入手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强化监督力度。

  严审采购计划 杜绝无预算采购

  "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填写《晋城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经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同意后转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审核。"采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监管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

  据了解,审核完成后,采管办还将依据《晋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审核采购计划,杜绝无预算、无计划以及随意拆分资金、规避集中采购等现象发生。此外,《办法》还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在三天内下达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方式,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局局长批准。

  规范信息发布 时效和内容两手抓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我国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已经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晋城采管办在本次出台《办法》时,也再次强调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将规范采购信息发布列为监管要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看到,《办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在"时效性监督"上,采管办将重点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是否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是否在指定媒体上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发布;同时,要求将信息公告送采管办备案。

  "在内容监督方面,监督的重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文本格式及内容;是否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评标办法是否科学合理等。"该负责人介绍说。

  专家名单保密 中标结果当众宣布

  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是确保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办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代表必须在采管办的监督下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密封保存。对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对参加抽取工作的人员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保专家信息的保密。

  为了主动接受各方的广泛监督,《办法》还规定中标结果必须当众宣布并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过程由公证处、社会监督员等监督机构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采管办将邀请市监察局或财政监察室等部门人员进行监督。"该负责人补充道。

  落实资金支付 对照文件强化审核

  "在资金支付审核环节,我们将借助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落实资金支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明确规定,采管办应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规定时限,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进行签订。

  在政府采购资金确认与支付环节,《办法》要求采管办必须依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进行审核确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审核依据包括"晋城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晋城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验收结论报告书"和"项目验收明细表"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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