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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服务业综合改革先行先试

作者:李秀中 发布于:2011-11-04 15:59: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全国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成都在服务业领域的先行先试将为全国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11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成都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提出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在推动服务业产业规划落地、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等机制创新方面有重大突破。

  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将成都等部分中心城市确定为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区域“破除阻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产业规划落地难一直是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服务业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缺乏有机衔接的机制。对此,《意见》提出,将现代服务业市级战略功能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和中心城区服务业结构调整区确定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区域,在这些重点区域建立产业功能优先的资源配置导向,优先发展服务业。对不同区域提出了产业用地的具体指标, “中调区”通过调迁和整合出来的建设用地, 50%以上用于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

  优化服务业用地资源配置是促进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在提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策时,主要遵循了高端倾斜、集约利用和综合算账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落地评审机制,综合考察项目商业模式、运营模式、辐射带动能力等,高端项目优先支持、重点倾斜。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重点保障服务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用地需求。

  成都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方式,服务业发展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商品市场等3类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原则上把不分割出售产权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并通过竞争性出让方式,吸引知名产业投资商和运营商参与。

  中心城区服务业结构调整是成都优化中心城区服务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的重大战略举措,其中包括商贸流通提档升级、商品市场调迁改造。

  《意见》提出将对传统商品市场改造升级给予补助。对按规划和时限要求,整体外迁到新建市场园区的中心城区原商品市场经营商家(含个体工商户)和市外新入驻的品牌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和电子商务等全国或区域性总部企业,从入驻营业之日起,前两年按其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市级财力所作贡献的80%计算,在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奖励。

  成都商业地产主要以住宅地产开发模式面向普通投资者和中小企业开零销售,存在大量小业主的利益难以协调,社会管理成本偏高,难以形成高端产业载体等问题。

  《意见》提出,对中心城区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带动辐射作用强的新建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给予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贴,补贴资金在项目实现开工建设的当年兑现;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新建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给予项目投资奖励等。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成都服务业产业壮大规模,提升产业能级,完善项目服务水平,推动服务业高端载体和高端资源在成都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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