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5省市试点4年难铺开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3 08:46:00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会议确定我国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会议指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制度整合与衔接,加快实现管理服务一体化。“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推进制度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保险。(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五)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六)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严格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事业单位养老5省市试点4年难铺开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直接涉及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从2008年开始,山西等5个试点省市在局部范围内进行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但目前尚未全面运行实施。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胡宗万副主任表示,应以此次会议通过的纲要为契机,加快构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他说,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存在养老保障待遇双轨制的问题,退休待遇制度的双轨制导致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自己缴费,而退休待遇又高于需自己缴费的企业职工。无论是基于去年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的原则规定和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还是基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当前待遇差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均需适时进行改革完善。 

  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改革内容来说,首先是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次是实行与缴费相联系的待遇计发办法,使退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等更紧密挂钩。第三是提高统筹层次。最后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待遇下降幅度偏大的问题。 

  本报记者赵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