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县级一般预算收入近2.5万亿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郭金超)中国财政部长谢旭人29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他表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全国县级一般预算收入总额达2.43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30.4%,县级财力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中国现行体制,中央对地方实行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同时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对地区间的财力分布进行调节。省以下财政体制,包括收入和支出划分、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等,均由省级政府确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县级财政财力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其基本支出需求,出现财政困难。
为此,中国财政部2010年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
谢旭人表示,三年来,经过各级财政的共同努力,县级财力水平明显提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其中,县级财政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快速增加,基本财力缺口县和缺口额大幅减少。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县级一般预算收入总额达2.43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的1.7倍,年均增长30.4%,高于同期全国财政收入增幅7.3个百分点。其中,819个基本财力缺口县2011年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124亿元,比2009年增加1332亿元。另外,2009年,全国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县有819个,缺口额894亿元。到2011年底,缺口县减少到113个,缺口额下降到93亿元。
中国县级财力水平的提高,也使县级民生支出获得有力保障。谢旭人指出,2011年,全国县级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和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2.21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33.4%;用于农业、水利、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1.26万亿元,占全国县级一般预算支出的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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