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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采购中心实现年度考核“七连优”

作者:通讯员 陈仕伟 马艳红 发布于:2012-06-06 09: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年度考核“七连优” 累计节支近8亿
  
  近日,由成都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评定委员会,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成都采购中心”)201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该委员会经过严格考核,对成都采购中心2011年度的工作情况打出91.98分,评定为“优秀”。
  
  据介绍,该中心自2005年开始接受成都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考核以来,本次是连续第七次获得“优秀”等级评价,实现了政府采购年度工作“七连优”。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本次对成都采购中心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17个方面: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采购中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计划任务完成率、招标(中标)公告发布率、有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质疑答复满意率、被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投诉率、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采购资金节约率、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2011年度采购成功率以及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另外,本次考核改变了以往由监管部门单方书面考核的做法,引入了社会专业审计机构作为第三方,独立对成都采购中心2011年度所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档案进行了全面审计。考核的范围还扩展到2011年度采购成功率和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使年度考核更能促进集中采购机构规范地开展业务代理活动。
  
  近年来,成都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原则的指导下,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强化采购项目管理,坚持“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在业务代理工作中创先争优,取得了良好成效。
  
  成都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额逐年扩大,从2003年的1.43亿元增加至2011年的9.85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7.7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3.15%,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优势,有力助推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2011年,成都采购中心更是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零投诉,充分展现了其“服务意识强、服务环境好、服务质量高”的一贯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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