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实行标书汇审制
作者:见习记者 高也 发布于:2012-06-06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重庆江津 实行标书汇审 确保公平采购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会,各成员针对该区政府采购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江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江津区采购办”)、江津区审计局、江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各成员在会上均表示,政府采购工作应相互沟通,加强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江津区采购办科长许有宪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本次会议明确了四项措施: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工作联系机制。江津区采购办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与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通报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确立标书汇审制。由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组织江津区采购办等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汇审。三是确定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由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完成招标的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收集相关资料,将采购人与供应商所签采购合同报该区采购办备案。四是完善交易中心管理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2012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规范各采购方式的办结时限,并要求对进入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手续加强鉴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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