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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小微企业减税3700万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9 09:2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山西省财税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根据国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山西全省约3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为此受益,年减免所得税额3700余万元。(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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