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雅艺术通过政采进校园
编者按 上月召开的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对这一精神的回应,本期特介绍近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拓展项目”。
在项目操作执行过程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几乎不了解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先培训后投标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由于评审专家库内专家与潜在投标人可能有关联,该中心决定全部采用库外专家参与评标,以确保采购结果公平公正。希望该报道能为其他集采机构代理文化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努力做好“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拓展项目”招标采购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开展文化活动。图为该中心员工在参加某文化活动的排练。 摄影/万玉涛
11月7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示了“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拓展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此举表明,通过该采购中心相关人员的悉心组织,江苏省让学生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供应商基本确定。“之前的此类采购一般是通过行政手段直接确定某个演出团队,现在则通过市场手段确定服务团队,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当然不一样。”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
通过培训引导供应商规范投标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给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为了充实和提高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的内容与水平,积极开拓和打造高雅艺术进校园的新模式、新品牌,经“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江苏省教育厅把“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拓展项目”委托给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此次招标采购的是艺术院团、演出机构、高校艺术机构服务,为江苏省境内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所有学校的大、中、小学生展演高雅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曲艺、绘画、设计展览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或改编的优秀作品,时间为2011年11月~2012年7月。
“由于此前这类项目的供应商都是通过行政手段确定的,因此,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完全不懂。对于怎么样参与投标才是合格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何制作投标文件等,这些艺术院团和演出机构几乎是一窍不通。为了确保招标成功,我们在与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商量后,决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如何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培训的时间、地点事先在招标文件明确,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都可以参加。培训的效果很好,参加了培训的艺术院团和演出机构基本上都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有效响应,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无效投标的出现。”龚云峰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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