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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作者:韩冰 通讯员刘奕 发布于:2012-06-13 09: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统一提报需求 统一管理计划 统一组织采购 统一支付资金 统一实施监管

  总后勤部力推全军物资集中采购

  6月6~7日,全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总后勤部副部长丁继业、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部长周林和到会讲话。会议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为主题,系统总结了军队物资采购改革十年来取得的重要成果,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深化物资采购改革的主要任务。

  会议认为,物资采购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全军物资采购系统必须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坚决叫停不符合条件的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全军物资采购系统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全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全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狠抓"叫停" 强调竞争性

  据了解,物资采购中的个别腐败案件往往牵扯到违规、特别是单一来源采购不合法的问题。会议为此决定,狠抓"叫停"工作是当前加强采购管理的重点环节。各单位要以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坚决抓好这项工作。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部长周林和提出,物资集中采购要优先选用招标、谈判和询价等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凡列入集中目录、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说明理由,从严控制,从严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透明度和竞争效益。

  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叫停"工作,会同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采购计划审核、供应商选择、组织采购评审等关键环节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采购机构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调整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形成各业务环节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流程,实现权力有效制衡、全程监控。

  据悉,今年3月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坚决停止采用不符合限定条件的采购方式,规范采购需求提报、采购方式审定、采购计划下达程序。日前,总后勤部又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切实规范采购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计划下达、加强计划审核、强化计划执行、加强运行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

  集中统管 拓展采购范围

  "凡需要集中采购又能集中采购的物资,要用制度逐步做到强化执行。"总后勤部副部长丁继业认为,近年来军队物资采购工作在统一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应该纳入集中采购的物资和应该实行集中采购的单位部门还没有纳进来,这是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发达国家的军事采购都在向高度集中统管的方向发展,这样做有利于集约资源、集中保障,提高采购管理效能。"丁继业表示,各级物资采购部门应从思想上增强"统"的意识。一些部门受传统观念和行业利益的影响,不愿放弃"一家管到底"的习惯方式;也有一些人受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诱惑,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和实惠。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对物资采购人员特别是各级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进行集中办班、集中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大家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军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起集中采购理念,自觉地体现到履行职责的行动中。

  "另一方面,要切实拿出'统'的办法。"丁继业要求,各级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实现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算、资金支付的一体联动。凡与经费预算安排不一致的采购项目,不纳入集中采购计划;凡未纳入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不办理资金支付。通过这样的"源头管控"和"末端约束",把各单位、各部门的采购项目都集中起来,统一提报需求,统一管理计划,统一组织采购,统一支付资金,统一实施监管。同时,要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增加集中采购的物资品种,降低集中采购的金额门坎,拓展单位部门,进一步挖掘集中采购潜力,力争用有限的经费为军队建设办更多的事。

  联合监管 加大法规执行力度

  "军队物资采购事关战斗力保障力,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这是采购事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丁继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员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不具备资格条件的采购机构,不能组织采购;不经过技术培训和认证考核的采购人员,不能上岗从业。要修改完善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统一制式,严格合同审批程序,强化合同履行监管和违约责任追究。通过完善法规,建立起完整的法规制度体系,使物资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丁继业表示,实施依法采购的关键是要加强联合监管。物资采购工作目前之所以没有完全"统"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在监督管理上偏软、偏散、偏弱。按照制度规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和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报批采购计划,财务部门要提供预算安排等情况;采购机构组织招投标,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全程监督,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完善社会监督和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形成全方位、无缝隙的有效监督。物资采购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需要财务、审计部门的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充当"联合器"和"推进器"。

  此外,要建立采购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示采购目录执行、采购方式选用、供应商选取等重大事项,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进行。通过有力的监督,对违规下达采购计划、干预采购事项、规避集中采购,以及搞明招暗定、内幕交易、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物资采购工作秩序和军队良好形象。

  征求意见 最高层级法规出台在即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全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会议现场了解到,会议就《军队物资采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广泛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

  该《条例》的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将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报批,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联合颁发,作为在军队物资采购领域规范军地双方采购行为、健全采购管理体制、完善采购运行机制的最高层级法规。

  据悉,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立法计划,总后勤部拟制了《军队物资采购条例》初稿,对于新形势下规范采购行为、推进改革发展等意义重大。

  按照会议传达的精神,军队物资采购部门将以《条例》起草颁发为契机,商请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优先优惠政策,发挥军事采购制度改革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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