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省农业厅的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拟定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制订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农业工作,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农业工作总的要求是:继续以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平台和抓手,着力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产业、打造大品牌、开拓大市场,千方百计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具体目标:力争粮食增产5亿斤以上,建设300个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农业为农民人均增收150元、力争200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夺取粮食生产好收成。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推动各方力量向重农抓粮集中、各种资源向粮食生产汇集、各类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合力推进粮食生产。
(二)扎实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提升发展。以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为抓手,突出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产业。
(三)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农机化发展意见,优化装备结构,转变服务方式,促进薄弱环节农机化发展。
(四)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政府推动和宣传发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度整合项目,大规模开展示范,推广平坝区格田化、丘陵区梯格化、山区梯田化模式,实现田网、渠网、路网配套,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
(五)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一手抓农业标准化,一手抓执法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启动实施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种业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巩固提升“川种”优势。
(七)着力打造大品牌和开拓大市场。坚持生产发展与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同步推进,以品牌和市场带产业、促生产。
(八)全面提升农村能源建设质量和效益。坚持多能互补、多元发展,做到数量增长与质量效益、建设与管理并重,促进农村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九)切实深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继续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依法维护农民权益,提升农村经营管理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省农业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3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省农业厅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632.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81.96万元,事业收入4667.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2.19万元,转移性收入2705.45万元,其他收入3201.47万元,上年结转9884.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6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万元,教育3477.05万元,科学技术177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26.48万元,医疗卫生527.03万元,农林水事务24093.52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59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2.36万元,其他支出106.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农业厅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农业厅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蚕业管理总站检验室大型修缮支出。
(二)农林水事务: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业先进技术推广、粮油新品种试验、耕作栽培新模式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及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防御体系建设等。
(三)科学技术:用于下属单位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设备研制与技术服务、提灌站设计安装及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废弃物处理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下属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中专教育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省蚕丝校教学实验楼建设、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服务等。
(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用于纳入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属地震重灾区范围的3个直属场站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九)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其他支出。
附件2 | |||
四川省农业厅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7581.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3.00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3.00 | |
三、事业收入 | 4667.75 | 二、教育 | 3477.05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592.19 | 职业教育 | 3477.05 |
五、转移性收入 | 2705.45 | 三、科学技术 | 1771.13 |
上级补助收入 | 2705.45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771.13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5926.48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26.08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抚恤 | 0.40 | |
六、其他收入 | 3201.47 | 五、医疗卫生 | 527.03 |
医疗保障 | 527.03 | ||
六、农林水事务 | 24093.52 | ||
农业 | 24075.52 | ||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 18.00 | ||
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1596.08 | ||
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 | 1578.08 |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8.00 | ||
八、住房保障支出 | 1112.36 |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78.00 | ||
住房改革支出 | 734.36 | ||
九、其他支出 | 106.18 | ||
其他支出 | 106.18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8748.82 | 本年支出合计 | 38632.83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十、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9884.01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十一、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38632.83 | 支 出 总 计 | 38632.83 |
四川省农业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合计 | 22824.5 | 13231.75 | 9592.75 | |||
205 | 教育 | 2587.05 | 886.48 | 1700.57 | ||
205 | 03 | 职业教育 | 2587.05 | 886.48 | 1700.57 | |
206 | 科学技术 | 474.54 | 354.54 | 120 | ||
206 | 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474.54 | 354.54 | 12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621.73 | 5621.73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21.73 | 5621.73 | ||
210 | 医疗卫生 | 300.24 | 300.24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300.24 | 300.24 | ||
213 | 农林水事务 | 11357.22 | 5559.12 | 5798.1 | ||
213 | 01 | 农业 | 11357.22 | 5559.12 | 5798.1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1596.08 | 1596.08 | |||
218 | 04 | 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 | 1578.08 | 1578.08 | ||
06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8 | 1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87.64 | 509.64 | 378 | ||
221 | 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78 | 378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09.64 | 50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