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中央级和省级)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13 16: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褒奖先进 传承经典
编者按 2012年1月13日,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揭晓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奖项(10家中央级和省级集采机构、5家地市级集采机构获得此项光荣称号)。另外,首次推出的全国十佳集采业务标兵奖项也在本届年会同时颁发。今刊发相关内容介绍,以褒奖先进,传承经典,同时希望更多的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下一届年会各大奖项的评选。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着力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作用,在集采机构中树立了一面旗帜。中心集采业务范围日益拓宽,并在批量集中采购的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创新服务方式是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2011年,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方便快捷的采购组织形式提高采购效率和工作质量,共完成各部门委托项目166个,完成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21.6万次。同时,中央政府采购网的访问量突破7295万人次,注册采购人1.3万家,注册供应商5.5万家。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颁发奖项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团队)
获奖理由:自2004年12月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朝着实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目标飞速前进。
2011年,中心首次在国税系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检查考核;为了让机构运转更加高效、采购工作更加规范,这支活力四射的团队还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为政府采购在国税系统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财政部财办库〔2011〕87号文件发出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快速反应,制定下发了《关于国税系统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国税系统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作出安排。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2005年成立以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服务民生及实现政策功能方面充分发挥集采机构的规模和规范优势,构建了“运转协调、廉洁规范、科学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机制,采购规模从2005年的700万元递增到2011年约134亿元,集中采购成效显著。
中心党总支被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2008~2011年度先进党总支”,被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2011年,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近400个,预算总金额41.54亿元,节约资金5.03亿元,节支率达12.12%;组织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资金总额92.36亿元,其中基本药物2.36亿元,非基本药物90亿元。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11次组织中央政法补助专项采购,累计金额超过26亿元;连续5年组织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采购,累计规模近39亿元;实施全省农家书屋采购,累计采购规模2.8亿元。从1998年成立之初全年完成9个项目预算资金1200万元,到2011年完成900多个项目预算资金近45亿元,中心走上了规范、可持续发展之路。自2002年起,中心连续4届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并荣获“省直机关建功立业先进集体”等称号。2011年又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作为财政系统典型参评“安徽省文明窗口”。
2011年,在坚持民生项目为重点的基础上,中心积极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创新性地开展了徽文化保护区规划项目、人防高科技服务外包等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占比首次超过10%。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成立以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秉承“诚信为本、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围绕“透明促规范、创新求发展”开展工作,开创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从最初的单一项目招标采购,到公务车“一站式”服务、协议采购、定点采购、中央及区县联动采购等多种组织形式并举,采购中心工作领域不断拓宽,采购品目扩大到近60种,公开招标比例达94%。
2011年,中心以协议供货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从前期调研、方案论证、招标组织等方面入手,增加复核、考核、退出机制,通过价格监控、信息收集、专项检查等手段,在加强协议供货价格管理、完善标后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提高采购执行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为抓手,着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团队,加强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团队建设和文化凝聚建设,不断提升对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服务能力。2011年,中心被评为2009~2010年度市级机关文明单位。
2011年前11个月,中心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47.48亿元,完成合同金额43.13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在研发和实施新型项目采购中,中心对审计和会计服务、经济咨询服务、课题研究服务外包、课题外包类项目采购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共受理新型采购项目442个,受理金额达19.58亿元,已完成采购370批次,合同金额14.40亿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是公安部为全国公安机关采购国家计划内物资设立的物资供应机构,自1980年恢复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安装备建设服务、为公安基层实战服务”的理念,构建了辐射全国公安机关的警用车辆装备保障服务体系,形成“统一管理、集中订购、优先供应、就近提车”的警用车辆采购服务模式。31年来,共采购20多万辆车,节约资金18亿元。
2011年,采购中心全面推进批量采购工作,集中采购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采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216辆、特种专用车辆176辆、警灯警报器5501套,总金额达35亿多元,节约资金3.43亿元,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现有成员43人,其中党员干部2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23%,通过国家各类专业注册考试的人员超过四分之一,电子化政府采购专业队伍近10人。在2004年成立之初,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开始了电子化政府采购探索,并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实施全流程网上采购操作。从2004年到2011年,中心以重大项目为支撑,7年累计完成采购规模20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9.1亿元。
2011年,中心坚持执行“有为才有位,有为有不为,以特别之为谋特别之位”的组织文化,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包容个性,开拓创新,务实有为”的工作作风,创新完成3.5亿元国家保密采购项目,年采购规模逾40亿元。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紧紧围绕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履责、发挥功能,着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力,坚持将进一步完善业务执行机制、深化管理方式创新与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去落实,逐步实现了由经验型采购向专业化采购的转变,为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2011年,中心作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同时,采购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1~10月共完成采购预算15亿元,同比增长42%,全年采购预算突破25亿元大关;并实现了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签订率、现场全程监督率、采购信息依法公告率、质疑受理和答复率、授权签订采购合同和组织验收率等多个100%,执行管理和职能发挥日益强化。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1999年12月成立以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以规范为核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项目采购满意度,力求让制度和机制决定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致力于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标准化的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平台,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好评。
12年来,中心规范、公正、透明的形象赢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赞许,政府集中采购的阳光形象不断提升;采购规模节节攀升,从2005年的6.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2亿元。
2011年截至12月10日,中心完成集中采购预算37.51亿元,全年采购预算突破39亿元。
编者按 2012年1月13日,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揭晓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奖项(10家中央级和省级集采机构、5家地市级集采机构获得此项光荣称号)。另外,首次推出的全国十佳集采业务标兵奖项也在本届年会同时颁发。今刊发相关内容介绍,以褒奖先进,传承经典,同时希望更多的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下一届年会各大奖项的评选。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着力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作用,在集采机构中树立了一面旗帜。中心集采业务范围日益拓宽,并在批量集中采购的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创新服务方式是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2011年,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方便快捷的采购组织形式提高采购效率和工作质量,共完成各部门委托项目166个,完成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21.6万次。同时,中央政府采购网的访问量突破7295万人次,注册采购人1.3万家,注册供应商5.5万家。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颁发奖项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团队)
获奖理由:自2004年12月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朝着实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目标飞速前进。
2011年,中心首次在国税系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检查考核;为了让机构运转更加高效、采购工作更加规范,这支活力四射的团队还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为政府采购在国税系统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财政部财办库〔2011〕87号文件发出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快速反应,制定下发了《关于国税系统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国税系统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作出安排。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2005年成立以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服务民生及实现政策功能方面充分发挥集采机构的规模和规范优势,构建了“运转协调、廉洁规范、科学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机制,采购规模从2005年的700万元递增到2011年约134亿元,集中采购成效显著。
中心党总支被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2008~2011年度先进党总支”,被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2011年,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近400个,预算总金额41.54亿元,节约资金5.03亿元,节支率达12.12%;组织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资金总额92.36亿元,其中基本药物2.36亿元,非基本药物90亿元。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11次组织中央政法补助专项采购,累计金额超过26亿元;连续5年组织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采购,累计规模近39亿元;实施全省农家书屋采购,累计采购规模2.8亿元。从1998年成立之初全年完成9个项目预算资金1200万元,到2011年完成900多个项目预算资金近45亿元,中心走上了规范、可持续发展之路。自2002年起,中心连续4届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并荣获“省直机关建功立业先进集体”等称号。2011年又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作为财政系统典型参评“安徽省文明窗口”。
2011年,在坚持民生项目为重点的基础上,中心积极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创新性地开展了徽文化保护区规划项目、人防高科技服务外包等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占比首次超过10%。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成立以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秉承“诚信为本、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围绕“透明促规范、创新求发展”开展工作,开创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从最初的单一项目招标采购,到公务车“一站式”服务、协议采购、定点采购、中央及区县联动采购等多种组织形式并举,采购中心工作领域不断拓宽,采购品目扩大到近60种,公开招标比例达94%。
2011年,中心以协议供货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从前期调研、方案论证、招标组织等方面入手,增加复核、考核、退出机制,通过价格监控、信息收集、专项检查等手段,在加强协议供货价格管理、完善标后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提高采购执行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为抓手,着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团队,加强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团队建设和文化凝聚建设,不断提升对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服务能力。2011年,中心被评为2009~2010年度市级机关文明单位。
2011年前11个月,中心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47.48亿元,完成合同金额43.13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在研发和实施新型项目采购中,中心对审计和会计服务、经济咨询服务、课题研究服务外包、课题外包类项目采购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共受理新型采购项目442个,受理金额达19.58亿元,已完成采购370批次,合同金额14.40亿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是公安部为全国公安机关采购国家计划内物资设立的物资供应机构,自1980年恢复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安装备建设服务、为公安基层实战服务”的理念,构建了辐射全国公安机关的警用车辆装备保障服务体系,形成“统一管理、集中订购、优先供应、就近提车”的警用车辆采购服务模式。31年来,共采购20多万辆车,节约资金18亿元。
2011年,采购中心全面推进批量采购工作,集中采购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采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216辆、特种专用车辆176辆、警灯警报器5501套,总金额达35亿多元,节约资金3.43亿元,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现有成员43人,其中党员干部2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23%,通过国家各类专业注册考试的人员超过四分之一,电子化政府采购专业队伍近10人。在2004年成立之初,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开始了电子化政府采购探索,并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实施全流程网上采购操作。从2004年到2011年,中心以重大项目为支撑,7年累计完成采购规模20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9.1亿元。
2011年,中心坚持执行“有为才有位,有为有不为,以特别之为谋特别之位”的组织文化,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包容个性,开拓创新,务实有为”的工作作风,创新完成3.5亿元国家保密采购项目,年采购规模逾40亿元。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紧紧围绕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履责、发挥功能,着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力,坚持将进一步完善业务执行机制、深化管理方式创新与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去落实,逐步实现了由经验型采购向专业化采购的转变,为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2011年,中心作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同时,采购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1~10月共完成采购预算15亿元,同比增长42%,全年采购预算突破25亿元大关;并实现了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签订率、现场全程监督率、采购信息依法公告率、质疑受理和答复率、授权签订采购合同和组织验收率等多个100%,执行管理和职能发挥日益强化。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获奖理由:自1999年12月成立以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以规范为核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项目采购满意度,力求让制度和机制决定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致力于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标准化的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平台,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好评。
12年来,中心规范、公正、透明的形象赢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赞许,政府集中采购的阳光形象不断提升;采购规模节节攀升,从2005年的6.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2亿元。
2011年截至12月10日,中心完成集中采购预算37.51亿元,全年采购预算突破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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