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财政局完善财政收入征管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14 10:17:00 来源:财政部
一、坚持财税工作协调机制,促进财、税、库、银高效联动。建议市政府成立了财税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起财税工作定期碰头、协调、督办机制,每季度召开政府层面的经济形势分析会。
二、实施信息联网工程,加强运行指标动态监测。建立了财源税源调查监测系统,加强对财税收入的分析和运行指标的动态监测。
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科学征管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金财”工程、“金税工程”,利用高科技手段协税、护税。
四、重视日常征管工作,实现财税收入均衡入库。在半年、年底的关键时间节点,财政部门组成督收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分赴县(市、区)督收。
五、推行非税收入税式管理,确保收入颗粒归仓。从制度层面建立税式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机构建设和队伍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征管的经费保障机制。从技术层面着手,重点抓好计划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会计管理、预算管理等五个环节的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税式管理征管体系。
六、完善征管经费管理办法,提升征管工作效能。为提高抓收积极性,先后出台了《市直财税部门经费补助办法》、《纳税大户考核奖励办法》、《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办法,建立起促收激励机制,营造了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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