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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人集团所涉民间融资可能达80亿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09 08:28:00 来源:深圳商报

  2012年2月3日,因涉民间借贷纠纷,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顺生已被刑拘,另有5名董事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这一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事件正在悄然变成“非法集资”的刑事案件。

  董事局6人被捕

  根据泰顺县委书记张洪国的说法,自去年10月31日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投融资涉稳事件发生以来,经历了“企业自救”和“政府帮扶”两个阶段。2月3日根据群众报案、受理调查,公安机关对立人教育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等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工作转入“司法处置”阶段。

  泰顺县人民政府发出公告,称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处置资产,对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依法进行登记、核查、确认、处置。

  立人集团董事局董事雷小草与泰顺县政府人士确认了董顺生被捕的消息。上述政府人士透露,与董顺生一起被捕的还有董事局另外5名成员,即立人集团董事局共6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过,立人集团案件如何定性,至今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张仁律师表示,应迅速对立人集团筹集社会资金行为的性质进行定性,是“非法集资”还是“普通的民间借贷”。

  抓捕仅为安抚债权人?

  其实,在事态发展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前,此次纠纷正处于谈判和调解的过程中。

  2011年11月,立人集团曾提出三项债务重组方案:第一,债转股。转出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20%股份或内蒙古鄂尔多斯诚意煤矿股份。第二,认购江苏盱眙佰泰置业有限公司待建房。第三,五年分期偿还债务。已有涉及债权约16亿元的债权人认可了上述三项债务解决方案。但立人集团的债权人不止于此。

  张仁和林才红代理的债权人就均没有同意上述三项债务重组方案,这数百名债权人所涉及债权金额1亿2亿元。两位律师表示,在他们的委托人看来,这三项方案可控性和操作性不强。

  他们两名律师所代表的另一部分债权人多为收入较低的普通民众,其中一些人借给立人集团的钱系自亲友拆借,这部分债权人更倾向于债务折让,尽快获得现金偿还。

  据称,2012年春节前,这部分债权人曾多次同立人集团谈判,要求其先偿还10%,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一部分债权人遂选择上访。

  在此背景下,此番警方对董顺生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手段,被视作安抚部分债权人的情绪。

  涉民间融资或达80亿

  立人集团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金3.2亿元,法人代表董顺生。其前身为董顺生1998年所创办的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在事发前,该公司旗下已有初高中、幼儿园、公司等共计36家,分布在内蒙古、江苏等全国各地,自2005年起,该公司经营范围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矿业投资等领域。

  在2011年爆发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立人集团资金链出现断裂。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召开“借款人代表大会”。董事会宣布,于2011年11月1日起停止支付所融资金和利息,进行资产重组,并单方面宣布不兑付民间借款。

  立人集团董事局董事雷小草向媒体表示:据集团内部统计,共负债22亿元左右,这其中大部分为民间借款,只有极小部分的银行贷款,且公司资产达到50多亿,并未资不抵债。

  对于此说法,泰顺县政府已聘请温州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赴上海、内蒙古、江苏等立人集团20多家企业进行资产和债务摸底。受部分债权人委托代理此案的两名温州籍律师――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和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才红对22亿元这个数字也表示异议。

  考虑到十年来立人集团向民间滚动融资及已有数十亿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林才红称,估计立人集团所涉及的民间融资金额可能达到70亿至80亿元。

  传官员资金涉入

  多年来,立人集团在泰顺县开展形同“银行化”的吸存。据多名债权人介绍,“一般存一年期,年初进去。利息是2分,有的2分半。”由此,在泰顺县城洋心街,立人集团办公室、育才高中的财务室成为在当地人眼中的“取款机”。这些活动一直公开进行,并未受到监管机构干预。

  “也有可能是因为有‘官银’,这案件才会显得复杂化。”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曾经听说董顺生谈起过,当地教育系统一些官员之前也有资金存于立人集团赚利息,“金额起码在几百万起。”

  (深圳商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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