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规划》发布
12月1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该《规划》是北京市“十二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编制。期间,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吸取了市民的建议。《规划》在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促进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分析了“十二五”面临的经济社会背景和基本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就业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重点工作和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
突出“就业优先”战略,牢固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坚持围绕发展促进就业、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就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就业、坚持和谐稳定促进就业、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就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为城乡劳动者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改善就业质量,构建城乡一体的充分就业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具体体现为“四个更加”:
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加充分。从创造就业岗位、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水平三个方面,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互动,就业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就业质量提升与生活水平提高互动。
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帮扶更加统一。就业促进工作实现城乡统一,并全面提高帮扶力度和实际效果。
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供需主体的市场参与率大幅提高,使城乡劳动者能够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中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
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和谐稳定。通过改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收入、扩大社会保障、通畅维权渠道等达到稳定就业的目的。
三、重点工作
“十二五”时期就业促进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一是开发就业岗位。着力依托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提高就业吸纳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就业管理制度、就业促进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三统一”。
三是帮扶重点群体。对于高校毕业生通过优化就业促进协作机制,创新就业促进政策,创新就业服务模式,缓解就业矛盾;对于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健全认定评估机制,整合城乡就业援助制度,实施“精细化”就业帮扶,完善公益性就业岗位征集、评估、发布制度等措施,强化对城乡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四是提升就业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构筑开放多元的职业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对城乡劳动者实行终身职业培训。
五是统一市场体系。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统筹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和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六是提高就业质量。从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三个方面稳定城乡劳动者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就业促进工作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是,从规模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通过产业引导就业,吸引劳动者进入新兴领域就业,带动职业素质整体提升。促进就业不单是扩大就业规模,更要改善就业结构、调整就业布局。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从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终身培训的理念,职业培训体系、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基础建设均做出了相应调整。
二是,从城乡覆盖向城乡统一转变。
范围上,在“十一五”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填补了就业促进工作空白的基础上,“十二五”逐步合并城镇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形成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
政策上,在“十一五”实现了主要政策城乡统一的基础上,“十二五”要全面统一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同时,针对各类城乡劳动群体就业特点的不同,合理划分政策功能,提高促进就业的实效。一是扩大鼓励单位招用的补贴政策范围和项目,使其成为促进就业的“普惠”政策,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正规就业。二是完善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使其成为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主渠道。三是完善社会公共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安置政策,增强公益性岗位应对危机、“托底”安置、维护稳定的就业资源储备功能。
服务上,在“十一五”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的基础上,“十二五”着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的均等化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重点强化城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升级改造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服务项目、流程、标准,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建立并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努力使城乡劳动者获得实在、有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
三是,从阶段发展向长效机制转变。“十二五”就业促进工作在重点缓解群体性和地区性就业压力的同时,更加强调制度、体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就是将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地方立法使之成为制度、体系和机制固定下来,以保证在不同发展环境下,都能够较好地促进就业、减轻就业压力。对于正常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下,通过日常的就业管理、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来促进就业;对于一定时期就业困难比较突出的群体或地区,通过重点帮扶来缓解就业矛盾;对于社会经济危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下,通过建立并实施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制度,达到及时掌握预测就业形势变化,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的目的。
四是,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十二五”就业促进工作的成效不仅要体现就业的数量增长上,还要体现在就业质量的提高上,要实现有质量的数量增长。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有效服务,提高单位就业比例,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工资收入;加强劳动合同制度执行,稳定劳动关系;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营造平等就业环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四、名词解读
1、“就业优先”战略
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主要体现在: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经济发展和实施宏观调控时,重点考虑对就业的影响;公共财政预算和支出必须充分保障就业工作的需求;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
2、新增城乡就业
报告期内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进京落户人员、复退军人等以及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等人数之和。
3、城镇登记失业率
报告期末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同口径就业人数与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
4、充分就业社区(村)
充分就业社区(村)的认定标准有:社区(村)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或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有80%以上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人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5、“精细化”就业援助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根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实施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使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获得规范、标准、专业、细致的重点帮扶。
6、素质就业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创新驱动,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生态友好产业,不仅需要大量高端研发、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高层次专业人才,更需要大量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技能人才。在当前城乡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与就业岗位需求的差距越来越大,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的形势下,要把实现就业主要依靠开发岗位转到更加注重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上来。推进素质就业就是通过提高劳动者上岗就业能力、从业工作能力、创业创新能力等,使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能够顺利转化为使劳动者顺利就业的岗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