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的部门决算由3605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税务总局本级、总局各直属单位、各省(市、区)国家税务局、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县(区)级国家税务局决算,如下图:
按单位级次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42个、三级预算单位602个、四级预算单位2960个;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3547个,事业单位58个。截至2011年底,国税系统干部职工58.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