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健全地方法规 推进规范化建设
作者:鲁欣 发布于:2012-06-25 09: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专题报道
着力八项重点工作,以“政采提升年”为契机,全面深化改革
河南 健全地方法规 推进规范化建设
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总结该省2011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
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并就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摄影/鲁欣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书洲 摄影/鲁欣
6月13日~1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该省新乡市召开。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阳到会讲话,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书洲主持此次座谈会。
会议总结了河南省2011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并就当前政府采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该省18个省辖市财政局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长、政府采购科(办)负责人以及24个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办)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扩面增量 工程采购规模超六成
会议指出,2011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财政“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以开展“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此次座谈会上了解到,2011年,河南省部分市县将财政投资工程、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了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幅增长,全年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规模达378亿元,占总规模的66%。各级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明显增强,逐步由“要我采购”向“我要采购”转变,并从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逐步向授权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面扩展。
同时,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政府采购活动也逐步涵盖了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节能环保、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日益增多的民生采购项目,成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一大亮点。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拓展和规模的持续增长,同时带动了规模效益的显现,2011年,河南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1.7亿元,节支率为12.5%。
李阳介绍说,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精确、细致、深入地实施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
据悉,2011年,河南省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纳入财政“大监督”范围,配合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对36个县(市、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初步提出了完善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思路。新乡市、平顶山市财政部门联合监察、审计部门开展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驻马店、济源市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了重点抽查;漯河市对各县区进行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座谈会上,郑州市财政局、焦作市财政局等9个省辖市财政局和巩义市财政局、邓州市财政局等9个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被授予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高效务实 以主题活动深化改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此次座谈会也指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不少市县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不到10%,个别地方甚至低于3%;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进度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及河南省财政厅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等;制度建设还需要按精细化、科学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业务能力培训等管理工作还需要制度化和常态化等。
在总结成绩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此次座谈会明确,2012年,河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着力八项重点工作。这八项重点工作分别为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着力做好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管理;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地方法规建设;着力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着力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着力加强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着力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着力做好政府采购宣传。
“2010年以来,我们每年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主题,在河南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政府采购主题活动。从2010年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年’活动到2011年的‘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再到今年的‘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重点做好几项工作,相辅相成,递进深入,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务实有效的。”李阳向记者介绍说。
今年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两基”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依法规范运作,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效益和效率,努力在政府采购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政府采购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政府采购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围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集中宣传十年来的政府采购改革成就,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力,助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此外,与会人员还分组讨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案)》、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应用等相关情况。
着力八项重点工作,以“政采提升年”为契机,全面深化改革
河南 健全地方法规 推进规范化建设
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总结该省2011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
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并就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摄影/鲁欣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书洲 摄影/鲁欣
会议总结了河南省2011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并就当前政府采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该省18个省辖市财政局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长、政府采购科(办)负责人以及24个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办)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扩面增量 工程采购规模超六成
会议指出,2011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财政“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以开展“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此次座谈会上了解到,2011年,河南省部分市县将财政投资工程、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了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幅增长,全年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规模达378亿元,占总规模的66%。各级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明显增强,逐步由“要我采购”向“我要采购”转变,并从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逐步向授权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面扩展。
同时,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政府采购活动也逐步涵盖了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节能环保、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日益增多的民生采购项目,成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一大亮点。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拓展和规模的持续增长,同时带动了规模效益的显现,2011年,河南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1.7亿元,节支率为12.5%。
李阳介绍说,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精确、细致、深入地实施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
据悉,2011年,河南省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纳入财政“大监督”范围,配合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对36个县(市、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初步提出了完善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思路。新乡市、平顶山市财政部门联合监察、审计部门开展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驻马店、济源市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了重点抽查;漯河市对各县区进行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座谈会上,郑州市财政局、焦作市财政局等9个省辖市财政局和巩义市财政局、邓州市财政局等9个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被授予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高效务实 以主题活动深化改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此次座谈会也指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不少市县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不到10%,个别地方甚至低于3%;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进度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及河南省财政厅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等;制度建设还需要按精细化、科学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业务能力培训等管理工作还需要制度化和常态化等。
在总结成绩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此次座谈会明确,2012年,河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着力八项重点工作。这八项重点工作分别为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着力做好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管理;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地方法规建设;着力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着力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着力加强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着力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着力做好政府采购宣传。
“2010年以来,我们每年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主题,在河南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政府采购主题活动。从2010年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年’活动到2011年的‘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再到今年的‘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重点做好几项工作,相辅相成,递进深入,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务实有效的。”李阳向记者介绍说。
今年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两基”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依法规范运作,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效益和效率,努力在政府采购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政府采购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政府采购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围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集中宣传十年来的政府采购改革成就,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力,助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此外,与会人员还分组讨论了《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案)》、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应用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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