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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称奖励个人购房意在鼓励精装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09 09:01:0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袁晓澜) 5月7日,扬州市房管局发布购买成品房(俗称精装修房)的鼓励政策,购房最高可享受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财政补贴。业界则认为,这是在打擦边球,借鼓励精装修房之名,又有刺激市场需求之嫌。

  昨日,扬州房管局回应称,部分媒体对文件精神存在错误理解,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业界质疑扬州新政救房市

  5月7日,扬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四的奖励。

  据悉,该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一年。

  据记者了解,成品住房即为精装修房,入住后能直接使用的住宅。近年来,住建部也大力提倡住房精装修,促进住宅产业化。但扬州新政被业界认为是宏观调控下的“救市”政策。

  官方认为新政被网友误读

  昨日下午,记者发现该《通知》从扬州房管局网站取消。

  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上述政策符合省政府要求,政策并未取消。

  该工作人员说,网上评价购房奖励政策是扬州政府救市行动其实是断章取义,购房奖励政策是鼓励原本要买房的人群,更多地去选择装修房(成品住房)而非毛坯房,并不是鼓励个人买房。

  随后,在昨日下午5点左右,该《通知》又重新挂在了扬州市房管局网站。

  昨日下午,扬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相关问题的说明》,该文章表示,购买成品房奖励的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依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为了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扬州在2015年实现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扬州市才出台这一购房鼓励政策,引导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

  该文章还表示,媒体误读了文件精神,将成品住宅误认为全部住宅,实际上仅限于精装修房。此外,该文章也重申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 质疑

  直补购房者有刺激消费之嫌

  根据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扬州市并不属于“限购”城市,但其商品房成交量却持续萎缩。

  4月扬州市商品住宅合同成交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8%,环比减少17.42%;成交套数共714套,同比下降16.69%,环比减少24.20%。此外,根据统计局发布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扬州2011年9月后,连续数月环比下调。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扬州出台救市政策主要因为土地市场冷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压力大。楼市调控逐渐见效,开发商缓开工不拿地导致土地市场冷清,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政府鼓励精装修房,补贴的面较大,补贴面积涵盖90-144平米的户型,且不分首套房和二套房,补贴的是消费者,有意无意刺激需求。明面上在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建精装修房、消费者购买精装修房,但补贴金额补贴给消费者,有刺激消费之嫌,实际上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如果补贴给企业,就不质疑其拉动楼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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