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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8%以上份额须面向小微企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0-22 08: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政府采购产品、服务和工程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8%。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可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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