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金水法律顾问把关采购合同

作者:李艳红 发布于:2011-12-07 14: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针对合同签署后不按规定备案、不按中标价格签署合同、随意改变中标候选人、擅自追加或调整合同、合同签署未能体现双方权益、采购人不认真组织验收等问题,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在招标结束后,应将合同草案、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然后甲乙双方根据法律顾问审定后的草案签署正式合同,并于7日内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者在其合同上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并作为日后审计和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此办法推行以来,效果显著。合同备案率目前达到97%,较之以前有了明显提高,通过律师审核把关,在律师的指导下签订合同,已多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堵塞了漏洞,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